我叫董一斗,是恩施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一名内勤民警,有30多年党龄,已过了知天命的老党员,同事和熟悉我的群众都亲切地称呼我“老董”。今天,我能站在这个讲台上发言,感到无比的荣幸。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安民警,要我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可谈,也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可讲,只能在这里向在座的各位汇报一下我的思想认识和我平常的所作所为。
在我的一生当中有两个难忘的时刻。第一个时刻就是当我第一次穿上棉衣的时候,另一个时刻就是我入党宣誓的时候。
我的童年,跟大多数农村的同龄人一样,十分贫苦。我老家在红土,家中兄妹五个,我排行第四,生我的时候,家里还欠地主的一斗租粮,父亲为了让我记住旧社会的苦难岁月,就取名为“一斗”。从生下来到读初中前,从未穿过棉衣。我读小学的时候,正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差一点饿死。 正是在这种极端困苦的条件下,我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当时的县二中,也就是现在的市一中,由于家里穷,交不起学费,我无法去上学,校方得知后,特派两名老师把我接到学校,免了学杂费。
到了这年冬天,学校又给我发了棉衣和球鞋,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穿上棉衣和球鞋。我是穿在身上暖在心,心中充满了对学校、对党的感激之情。当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用行动来报答党对我的关怀。后来,为了响应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我离开了难舍的学校,回到了可爱的家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积极投入到生产劳动锻炼和思想改造之中。记得当时我所在的生产队有两家军属,由于他们家庭中缺少劳力,我多次从六七里以外的深山砍柴后送到他们家里,他们很感激我,我还深更半夜为生产队背煤不要工分,经常义务性地为生产队修路补桥。在后来的“三线”建设中,为了攻克鸦官铁路的一个涵洞,我和其他修路工人一起连续七天七夜没有睡觉。直到第八天早上,涵洞终于建成了。
由于我劳动积极,思想上进,表现突出。一九七一年七月一日,我终于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时,我举起右手,望着鲜艳的党旗,口中宣读着入党誓词,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要用我的一生来践行入党事业,这一时刻我终身难忘。
后来,我走上了工作岗位,几十年来我一直在政法系统工作,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在县、市法院从事过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我一直要求自己依法办案,为民办案,不徇私枉法。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与别人因土地纠纷打架扯皮,起诉到当地法庭,他认为我在县法院工作,肯定能帮他打赢官司。于是专门从乡里带着礼物来到城里找我说情,但我坚决要他把礼物拿回去,并且对他说,法庭肯定会公正判决的,他乘我不注意时把这些东西放在我家中就走了,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他送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卖了,然后通过邮局把钱给汇了回去。还有一次,我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之后,其中一位当事人认为我办案公道,专门从广东给我儿子买了一个电风扇和一个很好看的书包,他在我家中劝说了一个多小时,我都没有接受,最后他只好把这些东西拿回去了。
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当事人的宴请和礼物,也没有为任何亲戚朋友说过情谋过利。对违法人员,特别是违法的亲戚朋友,我从不包庇他们,因为包庇他们,就是徇情枉法,就是放纵他们继续害人害已。也难怪亲戚朋友都说我不近人情,水泼不进,不好结交。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全国开展“打拐”工作,我的亲外侄女婿因拐买人口被关进了看守所,我姐姐多次要我帮忙通融通融,我气愤地说,像他这样丢人的事,我不管。这件事我不仅没有管,我连看都没有看他一次。一九九八年,我在市公安局任监管科长时,我的一个亲戚被关进看守所,他的父亲几次求我,要我帮忙让他与自己的儿子见 上一面,我严词拒绝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像这种情况,他们是不能见面的。九十年代末,在几次专项禁赌活动中,我的几个亲戚朋友也在抓获人员之列,他们求我给领导讲讲人情,网开一面,我没有答应。其中,有一位女同志,我七九年下乡驻队时就住在她家,他们一家人像亲人一样的待我。她要我帮她退赌资,免罚款,并说,这次赌博的赌资本是她要到医院看病用的,看到这种情形,我掏出200元钱给她,说,你这个事我帮不了忙,这点钱你先拿去看病,以后要吸取教训,不要再赌博了。她很犹豫了一会儿,慢吞吞的接过200元钱,眼里噙着泪花对我说:“我不再赌了,您用行动教育了我。”
不论作为一名法官,还是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党员,我都尽最大努力履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只有严厉打击那些对社会有害的人,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也才是真正地为民、利民、便民,也才是坚持党性原则,也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
1999年底,我从市公安局监管科调到巡警大队,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普通民警,这也给我提供了更多与群众打交道、更多帮助别人的机会。“有困难找巡警”,是恩施城区群众的一句口头禅,也是巡警部分工作的一个缩影。我工作在这个环境中,倍受到了感染和熏陶。2001年12月8日,天非常冷,正在下雨,一个80多岁的老婆婆颤微微地来到巡警队,她说她到恩施找儿子迷了路,当时我正在值班,于是就把湿淋淋的老婆婆扶进办公室,打开电炉,让老婆婆取暖,又泡了杯热茶给老婆婆暖身。老婆婆已经记不得儿子住在哪个地方,儿子是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又不知是哪一家银行,她说她还是8年前来过恩施,我安顿好老婆婆后就拿起雨伞出去找人。
我首先到农行打听,他们没有这个人,我又到建行、工行、信用社,他们都说没有此人。回到大队后,我又耐心地询问了老婆婆儿子其他一些情况。按照老婆婆的回忆,我带着她找到了她儿子原来的住所,但他儿子已经搬家了。我们只好返回,在返回途中,我的手机响了,是队里打来的,说老婆婆的儿子已经自己找到队里来了。在大队值班室里,母子相见,异常激动,老婆婆的儿子转过身紧紧握住我的手,不知说什么好,我说:“没事,你赶快带你母亲回去换衣服吧,免得受凉。”每当看到年龄较大,行动又不方便的老人,我就回想起我自己的母亲小时候含辛菇苦地养育我,我总有一种孝敬之情产生,这不仅仅是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有时候,举手之劳的帮助,对提供帮助的人来说无所谓,但对接受帮助的人来说,可能会影响他一生。2001年8月31日下午,巡警大队来了一个非常沮丧的年轻人,一进来就说:“我怎么办,我真不想活了。”我当时正在做接警记录,见这个年轻人神色黯然,情绪非常低落,就忙问出了什么事。年轻人开始只是拼命的摇头,眼泪不断地涌出来,后来在我一再追问下,年轻人才道出了原由。
他说他叫王俊,是重庆巴南区双河口镇人,到恩施是来找他的女朋友,由于女朋友移情别恋,对王俊已是恩断义绝,王俊带的钱花完了,女朋友也不借他一分钱,他陷入了非常绝望的境地,思前想后他抱着最后一点“有困难找巡警”的心理走进了巡警大队。王俊对我说:“我只想回家,这个地方太让我伤心了。”
望着王俊痛苦的表情,想起他孤立无援的境地,我说:“我是想帮助你,但怎样帮你呢?”王俊告诉我说他有一个表哥在北京打工,于是我和他表哥通了电话,王俊的表哥答应给他寄300元钱,要求王俊马上办一张卡,可是他当时已经是身无分文,帮人帮到底,我自己掏钱给王俊办了一张卡,然后将王俊又带到旅社,让他吃饭,并定了房,等第二天的汇款。
到了第二天,王俊的表哥打电话来说,星期五汇不出钱,要再等几天。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对王俊说:“这样吧,我先借你300元钱,等你表哥把钱汇来我再收下。”我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300元放在王俊手上,王俊非常激动和吃惊地问:“您放心吗?”我说:“放心,你就先安心地回家吧!”
第二个星期,汇款到了,从重庆发出的感谢信也到了,王俊在信中说:“是您让我在心灰意冷的时候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理解和信任,您和巡警大队的干部们都是好人……”
像这种情形,还有很多。今年2月26日下午,一摩的将一奉节女子带到巡警大队,这个女子哭着说她叫王燕,是奉节李家坝人,前几天带了1800元钱来恩施看病,到医院给钱的时候,才发现钱丢了,当时已经身无分文,食宿无着,并且在大街上睡了两夜。我与其它民警核实了她的身份后,便给她安排食宿,第二天又将她送上回奉节的客车,临行前,我还塞给她20元生活费,这女子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说:“你们都是好人。”
几年下来,我为这些需要救助的人垫付车费、提供伙食、找旅社住宿大约花费了两千余元,我的同事们花费的也许更多,这些事情都不是很大,但总和起来的花费对我们来说确实不是一笔很小的数目,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能为有难的人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心时更加踏实了。在更多的情况下,还要承受一部分人的不理解,我从未有怨言,每当我看到他们满意的笑容,听到他们平安的归家,读到他们热情洋溢的感谢信,我感到更加欣慰。
近年来,社会上的流浪儿童不断增多,他们有的是辍学的,有的是离家出走的,看着这些后代们,四处游荡,饱一顿,饥一顿,甚至干出违法的事情,我的心很痛。每遇到这样的流浪儿,我都尽可能地去帮助他们。
2001年6月28日,巡警队民警在清江桥西捡回一个11岁的迷路男孩,叫赵永顺,家住四川平昌县,小男孩衣衫破烂,头发乱蓬蓬的,浑身发臭,我一看孩子的模样,感到他家不是困难就是有什么意外。中午我便把赵永顺带回家里,给他烧水洗澡,还给他换上了儿子10多岁时的衣服,又领他到理发店理了发,一个眉目清秀的赵永顺出现了,我对他说:“你再别乱跑了,就跟着我,我做你的监时'爸爸',我给你洗澡做饭”。赵永顺哭着说:“我孝敬您”。白天我上班的时候,永顺就跟着我到大队,按照我的要求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乱跑。我还让他写离家出走的经历,如外出有事,我就把孩子放在家里看电视,中午再赶回家给孩子做饭,后来,巡警大队经过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平昌县小孩的父亲,哪知父亲并不领情,竟然说:“他既然晓得跑出去,就应该知道怎么回来!”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赵永顺有三兄妹,父亲就把他给亲戚抚养,永顺想家,父母不准他回家,于是他就想到广东去找打工的哥哥,哪知结果了错上了到恩施的客车。7月3日,大队决定送小孩回家,我给永顺打点好一包行李,另外还给他50元起零用钱,赵永顺流着泪说:“我不回去。”后来,他趁我给他联系车子的时候,偷偷的跑了,行李和钱都没有要,只拿走了他写的保证书,我急忙四处打听,始终没有找到。对这样的孩子,我们只要给他们一些温暖,就可能会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他们对整个社会、人生的看法,从而去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而不危害社会、走向堕落。
去年11月16日晚上,一个老人给巡警领来一个8岁的男孩,这个孩子是板桥人叫蔡华,1997年父亲坐牢了,母亲就跑了,孩子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去年9月,奶奶去世后,爷爷就出走了,蔡华无依无靠,只得四处给别人干杂活,后听说他爷爷在恩施,就到恩施来找他爷爷。我一看孩子只穿一件单薄的外衣,便将他拉到怀里,发现孩子正发高烧,额头滚烫的。我急忙到外面买回感冒药和退烧的药,让孩子服下。之后,我又找来被子盖在孩子身上,让孩子在办公室睡下。下班之后,我将孩子带回家让孩子跟自己睡。第二天早上,蔡华烧退了,对我说:“您的床真舒服。”听到这样的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我联系板桥派出所,让蔡华的叔叔收留他,然后又与民政局取得了联系,将蔡华送上了回家的车。车开的时候,蔡华一直望着我,一言不发,最后车走的时候他“哇”地一声就哭了。像这样的流浪儿童和有难的人,我救助了多少,自己也记不清了。队里的民警开玩笑地说,只要流浪儿童到了队里,老董就成了他们的临时“爸爸”。流浪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和老公安,我感到非常忧心,非常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这个弱势群体。
我在单位上的工作分工主要是内勤,本职工作我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领导关心我,同事尊重我。由于我是老同志,队里领导一般情况下不让我出警,但我们巡警队员少,有时我总是主动要求出警,今年元月份,官坡大市场有一个男子在卧室开煤气自杀,住宿的整个楼道都充满了煤气。尽管我年纪大了,但当时情况很危急,屋里的人需要迅速救出来,进去救人的人也有中毒和房屋遇火爆炸的危险。我来不及多想,一口气跑到四楼,几脚将门踢开,冒着生命危险去关掉了煤气,从房屋中救出了那个青年。事后,同事们对我说:“老董,你当时跑那么快,难道就不怕危险吗?”我打趣地说:“我年纪大嘛,先见马克思也是应该的”。
很多人认为,我为人坦诚,光明磊落,勤劳俭朴,一心持家,家庭生活一定很幸福,其实不然。我的大哥和三哥在八三年以前先后遭遇不幸离开了人世。这样赡养乡下年老体弱父母的责任便落在我的头上了。从成家到现在,有两件事使我很抱愧。在我结婚20周年前夕,跟着我一直没有享过福、从不提什么要求的妻子,希望我为她买一条项链作为纪念,当时由于工作很忙,加上经济上也不宽裕,当时没有满足她的这个心愿,我原以为以后还有的是时间,还可以再弥补。没有想到第二年无情的病魔就夺走了她的生命,给我留下一个永远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第二是我儿子中专毕业后,我没有托人给他找工作,现在还在外面打工。一般人看来,我在恩施工作了三十多年,仅公安战线就工作了近二十几年,托人找个工作应该 说问题不大,但是我儿子却没有工作,他先后下过广东,上过天津,学过开车,甚至织过毛衣。作为做父亲的我心里能好受吗?后来我的妻子去世了,本来就很沉默的儿子显得更加孤寂,同时对我也有看法,他对别人说,我父亲帮助别人是那么的爽快,而到了自己儿子头上就不言不语,一声不吭了,有的朋友对我说“老董,你为什么不走走后门呢?”其实,听到这些,我心里也异常难受,也曾经动过一些念头,要想,我也是人呐,也是当父亲的呀,谁希望自己的后人在外面漂泊呢?但后来我最终还是放弃了,我认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要讲原则,不讲原则的党员就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我相信我的儿子会通过自食其力找到他的人生轨道。
回忆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我仅仅是立足本职工作,做了一些力所能及、微不足道但有利于党和人民的小事。尽管是一些小事,上级领导和大队领导都同样给予了充分肯定,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了我极大鼓励,连续十年,我被评为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两次被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评为“十佳爱民警官”。
每次面对荣誉,我都严格要求自己,戒骄戒躁,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用一生去践行入党誓言。
谢谢大家!
董一斗同志的个人简历
一九六三年八月由红土稻池小学毕业考入原恩施县第二中学。一九六六年八月由恩施县第二中学考入恩施一中。由于文化大革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于一九六九年回乡。一九七一年九月在红土区参加工作。一九七三年二月调入恩施县军管小组(公安局)工作。一九七三年县法院恢复时分到县法院工作,并任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一九八六年六月调市委办公室工作,任保卫科长到一九八九年六月。当年七月调市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到一九九零年底。一九九一年底调市委政法委工作,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调研科科长到一九九四年六月。同年七月又调回公安局工作至今。在此期间,任过局办公室副主任、指挥中心副主任,监管科长等职。
董一斗同志立功受奖情况:
1982年,被评为恩施地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1982年,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优秀党员;
1982年,被评为全县“五讲四美”先进个人;
1983年,在“严打”工作中,被省高级法院记二等功一次;
1987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
1990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
1990年至1993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工作者;
在1991年、92年的“打拐”专项斗争中被评为全州公安系统先进个人;
2000年至2004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2002年至2003年,连续二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爱民”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