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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部机关“业务主讲年”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08-04-30 17:09:36

恩市组通[2008]16号


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部机关“业务主讲年”活动的
通  知

部机关各科(室)、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按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关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恩市组通[2008]12号文件精神,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部机关开展“业务主讲年”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钻研组工业务知识,坚定党性、强化品行、突出表率,全面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二、活动目的
丰富集中学习活动形式,拓展业务学习渠道,进一步增强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自觉性和动手、动脑、动口能力,为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理论、业务知识基础。
三、活动时间及方式
自2008年4月下旬开始,以部机关干部主讲业务知识为主,辅以专家授课等形式,利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业务主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部机关成立常委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主讲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时间、内容的安排,制定活动开展的相关措施,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并搞好对外宣传工作。
2、认真准备。部机关干部必须按照活动时间和内容的安排,结合自身所讲课题,提前做好讲课准备,认真组织讲课材料,写好讲课稿。同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并按照审阅意见,对讲课内容和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保证讲课质量。
3、明确奖惩。部机关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讲课任务,全年未完成讲课任务的机关干部,年终个人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开展“优秀主讲”评选活动,年终由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结合机关干部的讲课情况,评选出优秀主讲人,并设一、二、三等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
                       2008年4月8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树形象  业务学习活动  通知        
抄  送:州委组织部                               
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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