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州人事发[2007]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三支一扶”工作的认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具体行动。我市各类人才不仅数量少,而且很难深入到农村基层工作。通过“三支一扶”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将会改善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此,各“三支一扶”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将“三支一扶”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二、认真做好岗位征集工作。岗位征集是“三支一扶”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根据乡镇工作的实际需要征集工作岗位。工作岗位由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团委和其他专项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在征求乡镇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征集,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征集需求信息工作应遵循保证重点原则,侧重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有所侧重;遵循协调发展原则,“三支一扶”项目与其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分别安排,尽量不在同一乡镇过于重叠。
三、建立“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制度。市各主管部门应按照省州规定的管理职责做好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有关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办、共青团和乡镇要负责为“三支一扶”毕业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承担起日常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团中央恩施项目毕业生选派及管理工作由团委负责,要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工作。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办、共青团要分别建立“三支一扶”毕业生信息库,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毕业生综合信息库。2004年以来“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2006年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纳入“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教育部门要对这部分毕业生进行认真清理,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建立人才数据库,报市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登记表、信息采集表》要按照统一格式填报,纸质及电子表格各报一份。
四、加强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市委联合成立恩施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按照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同心协力,确保“三支一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恩施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管理 办公室成员名单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数据信息采集表
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 恩施市人事局
恩施市教育局 恩施市财政局
恩施市农业局 恩施市卫生局
恩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恩施市委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通知
恩施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4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恩施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崔显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副 组 长:潘贤勇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候祚辉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 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章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姚敏杰 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
刘 斌 市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曾凡胜 共青团恩施市委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潘贤勇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苏 黎 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科长
成 员:吴 舜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肖英谷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张学军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毛亚眉 市农业局科教科科长
李春华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林 洁 市扶贫开发办综合科科长
谭妤娜 共青团恩施市委青工青农部部长